幾日前,東區裁判法院一名被控盜竊的女被告提堂,她涉嫌在銅鑼灣崇光百貨超市偷去總值約3500元的貨品。盜竊案常有,本不足為奇,但令人驚訝是,該被告是一名47歲中學助理副校長。
上星期,一名以「化學博士」為招徠的退休化學補習教師,因涉嫌在大圍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在沙田法院應訊並承認偷拍罪,正等候判刑。
同是上星期,粉嶺裁判法院內一宗非禮案續審,被告是32歲的霓虹燈興趣班男導師,他涉嫌於天水圍一中學教興趣班時非禮兩名中二女學生,除了觸摸兩人臀部,更在談及購買動漫時重複說:「做我女人就買俾你」,裁判官裁定被告4項控罪表證成立。
兩星期前,一名78歲男鋼琴教師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控於今年3月在淘大商場「金聲琴行」內非禮女童,保釋候審。
11月初,一宗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行裁決,曾獲行政長官嘉許卓越教學獎的天主教小學德信學校前校長郭超群,因在考試和測驗前把學校試題外洩給學校附近的「勤舍補習社」,原因是補習社董事彭詠嫺是郭校長的小三,校長亦向補習社投資了42萬但無向校方申報,結果遭廉署落案起訴,兩人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直斥,郭校長是有預謀地犯案,故重判4年3個月,他的情婦補習社董事也判監3年。
今年3月,區域法院審結一宗風化案,一名已婚中學宗教科男教師涉與15歲未成年女學生在蘇屋邨商場的殘廁內發生性行為,男教師承認非法性交罪及非禮罪,被判囚22個月。
另外,還有幾宗脫罪的……
2023年,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一名38歲姓劉男教師涉嫌於輔導課及補習班期間,多次用手撫摸女學生大腿,又以「BB」及「寶貝」稱呼她們並分享性經驗,被控非禮及普通襲擊等控罪。裁判官批評被告為人師表卻作出越界行為、自招嫌疑,但由於兩名少女口供不穩,疑點歸於被告,裁定罪名不成立。
上月有傳媒報道,台山商會中學一名男教師13年前曾帶學生到餐廳喝酒並在卡拉OK房摸女學生大腿及掃背,被控非禮。當時裁判官的判詞明言:相信被告曾摸事主大腿,行為極為可疑,但法庭相信事主是自願被摸,故判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事後男教師離職並改名,卻在2020年重返同一學校任教,更晉升至管理層級別,並於今年初帶學生往英國交流後,被家長向教育局投訴他多次私下帶女學生出外吃飯飲酒。
講了這麼多教師犯罪或失德新聞,其實只屬冰山一角。如果把近年這類新聞整合出來,大家更會驚訝,香港教育工作者的失德問題竟如此嚴重、如此廣泛、如此無孔不入。
由教師到管理層到校長,由學校到補習社到琴行到興趣班導師,到底我們的孩子每天踏出家門上學去是面對一個什麼樣的妖獸都市?
翻查紀錄,教育局去年一共把71名教師「釘牌」,比2023年47名大增近6成,數目是近三年最多。教育局指,除牌教師涉及原因包括:盜竊、虐兒、詐騙等罪行,亦包括與學生有超越師生關係的交往、不恰當身體接觸等。
其實,被除牌的教師不能在正規學校任教,不等於沒機會再接觸孩子。坊間那麼多補習社、興趣班,他們仍可繼續投身教育產業影響下一代。
香港教育大學客席講師鄒秉恩早前就撰文指出,教育局與學校皆未有特別追蹤離職教師的職業流向,導致潛在風險外溢。
況且,現在大家對失德教師的處理方法只是「事後切割」,鄒秉恩預言:「若學校與教育局僅滿足於『已辭職、已報告』的官僚回應,類似悲劇必將重演。真正的愛錫學生須體現在主動築牢防線,而非事後撇清責任。」鄒秉恩建議教育局應建立不適任教師數據庫,強制學校通報涉及性侵、違反師德的離職案例,並限制其轉職教育或兒童相關行業。
一直以來,保校譽的心態充斥教育界,保了學校招牌,卻保不了我們的下一代,這是教育的真締嗎?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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