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有聲專欄】健良:「手足」出獄賣慘怨難找工作 早知今日當初何必犯法?

//更生人士如果用行動、用時間向社會證明他們已經改過自新,相信僱主都會接受,但問題是,他們是不是真的有悔意,真的有改過?//

反修例暴亂爆發距今5年,有在示威當中被捕的人,經歷牢獄之災後,出獄尋找生計,但卻處處碰壁,不少原本更是專業人士。他們向美國代理人媒體訴苦賣慘,指背負所謂的「政治罪行」,「放學」,即是出獄後難以找到工作。既然如此,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這個媒體其中一個荒謬之處是用「放學」代替「出獄」,美化了坐牢這件事,如果他們覺得問心無愧,根本不需要美化坐牢這件事,而且他們沒有說明,這些人都是犯了什麼罪行,是縱火、暴動還是襲擊他人?

這篇報道訪問了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他表示,自己過去10年主力投入社運與政黨工作,欠缺其他工作經驗,加上背負「政治罪行」的紀錄,令他出獄後大半年也找不到一份工作。

無工作經驗當然難找工作

28歲的陳皓桓在求學期間,已經參與政治,憑著被人用手指插一下頸後,在泛民主派當中「上位」,加入社民連,又擔任民陣召集人,試問一個接近30歲、沒有任何工作經驗的人,即使與政治無關,他的個人履歷,又怎樣得到一個僱主的信任?

陳皓桓又透露,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出獄後,曾考保險牌照,但因為有刑事案底,無法找到保險工作。報道又提到,有些高學歷人士,出獄後難以找到入獄前的工作。

有案底影響專業資格是常識

其實有案底難找工作並不奇怪,有專業的工作,更加是對「案底」的人有戒心,這些常識,應該在他們犯法前就知道,為何事後才埋怨呢?其實當初就更加應該不要犯法,亦足以證明有案底不會令人生更精彩。

這些人當初大叫「革命」的口號,真正付出代價後,就埋怨太高昂,上述人士都尚算有名氣,報道一出,馬上肯定有人「照顧」,但那些沒有名氣的,就肯定悔不當初了。

其實香港是一個非常包容的社會,更生人士如果用行動、用時間向社會證明他們已經改過自新,相信僱主都會接受,但問題是,他們是不是真的有悔意,真的有改過?這就只有他們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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