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有聲專欄】健良:踢爆謬論 自稱「急救員」應脫暴動罪?

//反修例暴動帶出的歪理,荼毒了多少心靈,隨著法庭不斷作出裁決,希望大家看清楚真正的道理所在//


2019年反修例暴動期間,很多不同類型的信息,透過社交媒體傳入香港市民眼簾,這些廣泛傳播的資訊固然有真有假,但除了一些可以確切分辨真或假、有發生過和沒發生過的內容之外,一些暴動期間傳播的錯誤「概念」和「認知」,其實同樣值得大家重新了解,看清真象。看似有點複雜,但只要援引一些真實例子,相信大家便會立刻明白,今次想說的是暴動期間湧現的所謂「義務急救員」。


日前在區域法院上,一名因涉嫌參與2019年理大外暴動而捕、報稱跌打醫師的被告,否認自己犯暴動罪;該被告聲稱,自己是從電視上見到旺角似乎有人受傷,遂到場為傷者急救包紮。法官郭啟安即時提出,上訴庭早前裁定所謂的「義務急救員」身處暴動現場,亦可被視為「鼓勵」角色,而非合理辯護。


記得反修例暴動期間,不時會有立場親暴徒的媒體批評,警方拘捕「義務急救員」等同引發人道災難,甚至有網上媒體聲稱,香港警方逮捕「義務急救員」,是違反《國際人道法》精神云云。類似的批評和分析,今天我們當然知道是完全站不住腳,但筆者亦非常肯定,當日有不少市民的確信以為真,誤以為香港警方的行動真的是「不人道」。


「不人道」?在此,且讓我們先看看香港上訴庭說什麼。上訴庭在早前另一宗暴動案中指出,暴動中充當所謂的「急救員」,本身不是一項有效的辯護理由,即使某人在騷亂中自我定位為「急救員」,但只要他的造意和行為符合暴動罪元素,就是參與了暴動。上訴庭又舉例,兩軍對壘,雙方都可能有正式醫護兵,而且都會派到前方,故此「救人」不等於中立,醫護兵同樣是軍人,任務還是在與他國接戰時搶救自己國家的傷員,軍人的身份,不會因為醫護兵幫助過戰區中受傷的平民而改變。


在此,筆者希望大家仔細想想,所謂的「義務急救員」,是否真正「中立第三方」;隨舉一例,在戰爭中若果有不屬於任何一方的國際組織人員,在現場不分立場救援傷者,這些人員固然是「中立第三方」,大家請撫心自問,那些出現在香港暴動現場的「義務急救員」,真的可以和國際組織類比,甚至被稱為「中立第三方」嗎?


上訴庭的裁決,還了香港警方一個公道。在反修例暴動期間,先後出現過多批自稱中立的組織,包括「守護孩子」、「陣地社工」,甚至一些來歷不明的所謂記者,這些人披著「中立」的外衣,實質上卻多次阻撓警方的執法行動。根據上訴庭的裁決,香港市民實有理由相信,這些在警方發出多次警告後,仍然堅持留在暴動現場,甚至當警方準備開始執法,隨即排出人牆妨礙警方推進的人,本身亦可能干犯了刑事罪行。反修例暴動帶出的歪理,荼毒了多少心靈,隨著法庭不斷作出裁決,筆者希望大家看清楚真正的道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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