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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又一次暴露了英國當局濫用法律、操弄司法程序的政治鬧劇,旨在為「外逃在英的反中亂港分子撐腰站台」。//
英國外交部於5月8日召見中國駐英大使,煞有其事地表示外國政府企圖在英國境內騷擾、傷害或恫嚇特定個人或社群,是對英國主權的「嚴重侵犯」。繼而誣衊香港駐倫敦經貿辦是「基地」,用於規劃被告從事的非法活動並提供資金。其荒謬之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2024年5月13日,英國警方起訴三名男子,指他們違反英國《國家安全法》,出庭應訊的其中一名被告是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63歲的袁松彪。另外兩個人分別是:38歲男被告譯音姓衛,擁有中英雙重國籍;37歲的白人男子特里克特據報是私家偵探,曾任皇家海軍陸戰隊突擊隊員,2024年開始在英國內政部出任調查員。特里克特因事後身亡而不予追究。
第一個漏洞就是不當連接。英國當局指控袁與衛在英國監視被香港政府懸紅通緝,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羅冠聰等人。但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特別指出,案中不少內容,如提及流亡英國的羅冠聰曾是追蹤目標等,都在英國《國家安全法》生效前發生,只能視之為背景資料,不能作為定罪的基礎。先不説英國當局指控的這些事實是否真實存在,但可以肯定的是,控方可能已經違反「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則,將《英國國安法》頒布前存在爭議的事實與一起屬於民事糾紛中的「追數」行為進行連結,然後由陪審團裁定為間諜案成立。
第二個漏洞就是將一般滋擾案件當作間諜案。據網上資料顯示,特里克特曾到一名姓鄺港人在英國約克郡的住所,訛稱是維修人員,要求對方開門,並嘗試在門口倒水,聲稱要入內維修,整個過程被人拍下,最終有人報警求助。資料還顯示,被滋擾事件的被害人為「Monica Man Ki KWONG」,為一名41歲持BNO護照的港人,曾在香港YearShine Investment Ltd和TWT Global Limited工作。該人被指控從YearShine帳戶轉走1.44億港元,涉及詐騙;另涉盜取價值2,142萬港元財產。該名港人於2023年12月離開香港,現居於英國,惟仍牽涉在港的相關民事起訴程序。特里克特等人的行為,充其量也就是一般的滋擾案,卻被定性為間諜案。
第三個就是證據漏洞。控方將這起滋擾案件定性為間諜案,陪審團也裁定兩被告「協助境外情報機構」罪名成立,實屬強詞奪理。僅僅因為其中一名被告與香港駐倫敦經貿辦有關聯,就認定經貿辦為「境外情報機構」,真是躺著也「中槍」,令人啼笑皆非。特區政府於5月8日發表聲明,對英方無理指控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並強調案件指控與特區政府和駐倫敦經貿辦「絕無關連」,強調從來不是涉案方。
第四個漏洞就是陪審團的裁決。為了方便陪審團做出裁決,法官於5月5日將裁決門檻下調至10比2,即接納陪審團就兩名被告有罪或無罪作出「大比數裁決」,這種放棄「一致裁決」原則本身,也可能説明了案件的脆弱性。控方本來還想拉上一個罪名,就是外國干預罪,估計連陪審團也看不下去了,沒有做出有罪裁決。控方也只能表示不會就沒有裁決的控罪申請重審。
如此荒唐的案件,當然要受到中國政府及特區政府的強烈譴責與反對。英國政府玩這種指鹿為馬的橋段,又不是第一次。但此案又一次暴露了英國當局濫用法律、操弄司法程序的政治鬧劇,旨在為「外逃在英的反中亂港分子撐腰站台」。中國駐英國大使鄭澤光5月8日亦就英國法院的所謂「裁決」進一步提出嚴正交涉。更應看到的是,反中亂港勢力不甘寂寞,他們仍然會藉助這個判決要求英國政府對香港駐倫敦經貿辦採取不利措施。對此,中國政府應當據理力爭和依法採取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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