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接受圈傳媒與廣州廣播電視台的專訪時,提及香港一直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特區政府亦按照《基本法》的規定施政,對台灣已起了示範作用。他還舉例說,台灣同胞來港旅遊時,只要坐上的士,就可以從車上的軚盤,以及付費時所使用的貨幣,都能看到「一國兩制」的體現。
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十五五」謀劃之年,梁振英認為,國家在「十五五」有關香港工作的內容上,應該加上一個動詞,就是「加快」二字。談到最近美國新一輪對華打壓之下,他亦提到香港航運界已作出相應措施,幫助國家應對新挑戰。
香港應做好宣傳助國家趨吉避凶
問:政府工作報告提到「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日前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的交流中指出香港要擔當起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使命,你怎樣解讀這個「使命」?
梁振英:我以航運服務作例子,四十多年前「一國兩制」提出時,是以和平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主權和領土問題開始,到現在已經不是簡單的「一國兩制」四個字,或者「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十二個字,現在已經是形成1990年人大通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一百六十條條文,其中一條條文是規定香港可以用「中國香港」的名義,在香港有自己的船舶登記冊,即一個國家裡面包括台灣在內,我們有三個船舶登記冊。現在香港的船舶登記冊所註冊登記的船隻以噸位計算,是全球第四大(頭三位均是「方便旗」國家),這正是利用了香港的法治、兩文三語,以及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
香港如何做到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的要求,實踐「一國兩制」,就是在「一國兩制」的安排及《基本法》的規定下,香港作為一個國際航運中心,有做船舶登記的能力,我覺得這篇文章已經是相當豐富。我認為,這些問題的出現,是因為我們在社會上還未做好宣傳工作,在國際間更是沒有做好宣傳工作,面對現在美國對我們航運業的打壓,我們怎樣可以貫徹好《基本法》這一條條文,如何趨吉避凶,進一步協助國家去補短板,我覺得航運這兩個字就已經是一篇大文章。
香港沒有一條《基本法》沒落實
問: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實踐上,哪些方面是特別顯現出制度優勢?對於台灣同胞來說,有什麼可以給他們借鏡?
梁振英:我們落實「一國兩制」已經不是在概念的層面,已經由1990年全國人大所通過的《基本法》一百六十條條文來貫徹落實。因此,有任何人質疑香港有沒有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時,我會把整本《基本法》給你,讓你從第一條到第一百六十條,再由你告訴我現在香港哪一條沒有落實?或者你看看香港在做的事情、社會上的現象,以至特區政府的施政,有哪些方面是違反了《基本法》規定的?這樣看就已經是最清楚了。
而且有很多寫在《基本法》裡面的東西,在香港回歸後,今天已經完全落實並執行,因為大家都習以為常,就不會再提起。我們國家連同香港、澳門、台灣在內,一共有四種貨幣,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是港幣,這是《基本法》內規定的,自由流通、自由兌換。我們授權原有發鈔銀行繼續發鈔;國家授權其他銀行參與發鈔,即1990年未參與發鈔的中國銀行現在也參與發鈔,目前香港一共有三間發鈔銀行,這些都是寫在《基本法》裡面的。
香港乃「一國兩制」最佳示範
所以說「一國兩制」對台灣有示範作用,就是我們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拿出來作為參考。我作為當年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我覺得我有經驗和資格回答這個問題,從第一條條文看到第一百六十條,看看有哪一條不適用於台灣,我們可以坐下來慢慢談。但我相信大部分條文,今日的台灣人民都會接受的。包括剛才我所說的,統一之後台灣可以有自己的貨幣,即新台幣。我相信台灣人民甚至乎台灣當局都不會反對。例如在《基本法》第三章提到「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列明港人有出入自由、有自願生育的權利。再看看經濟的部分,我們政府可以頒授專業資格,我們有自己的專業制度、教育制度等等。我相信這些條文對台灣人民、台灣當局都可以馬上接受的。
香港的士右軚非左軚、收費用港幣非人民幣
香港自回歸二十七年以來,我們根據《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我相信很多《基本法》條文,台灣同胞都不知道的。其實香港和台灣的交往十分密切,以香港的對外航線為例,來往台灣的航班密度是最高的,比飛往北京、上海的密度更加高。台灣同胞來香港,無論是轉機也好、旅遊也好、做生意也好,在香港都是使用港幣,這是寫在《基本法》裡面的。同時。香港作為第一個落實「一國兩制」的地區,當時我在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協助起草《基本法》草案的過程中,有相當一部分的香港人不相信1997年之後香港會繼續使用港幣。美國諾貝爾獎經濟學家(費利文)曾公開表示,不管一個國家有多少種制度,一個國家只能夠有一種貨幣。但後來證明,這位經濟學家的說法是錯誤的。當台灣同胞來到香港的時候,他們搭香港的士時,會看到的士是右軚,不是內地的左軚,這是「一國兩制」;他們下車時使用港幣付費,而不是人民幣等等,這也是「一國兩制」,所以我覺得這個可以簡單地跟台灣人民說好的。
「十五五」應在香港工作加上「加快」二字
問: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亦是「十五五」謀劃之年,你認為有什麼經驗可以總結?特別在深化兩地合作,以及進一步改革開放,你有什麼建議?
梁振英:「十三五」和「十四五」規劃中,均有一句關於香港的內容,就是國家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何謂「提升」?今天在整條價值鏈中,我們該如何往更高人均產值的方向走,這就是「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不是單純以貨櫃碼頭作為標誌。環顧世界各地航運中心的實力,都不是單憑港口碼頭一年處理多少個貨櫃。倫敦是世界上最有競爭力的航運中心,而且在多個方面是壟斷性,但倫敦並無貨櫃碼頭,而是在寫字樓裡做船舶買賣、租賃、註冊登記、保險、融資和相關的法律服務。倫敦提供的航商法服務和海事保險,包括戰爭保險,幾乎都是壟斷性的,人均產值遠高於香港的貨櫃碼頭。
成立香港航商總會應對美打壓
國家完全看到香港的優勢,所以「十三五」和「十四五」規劃均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因此,過去數年,我與香港航運界共同努力,去年終於成立了香港航商總會,把航運產業鏈的各方翹楚集中在一起,大家團結起來,利用香港的獨特優勢,打造一個類似倫敦的航運服務中心,去服務我國這個造船大國、航運大國。
當前面對美國針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業的「301法案」,提出向所有在中國製造的船隻,即使船東屬於其他國家或地區,每當停靠美國大大小小碼頭的時候,每次徵收(最高)一百萬美元。美方即將在3月24日舉行聽證會,所以這幾天正在緊張忙碌地工作,以應對好這個新挑戰。
因此,中國作為一個造船大國、航運大國,必須要有比較完整與航運有關的專業服務,包括法律,這是「大概念」的學問。時至今日,我們在香港社會以至全國,都有共識要做這件事,也認同香港的獨特優勢。我們看到香港航商總會已經成立,平台放在香港。兩個五年規劃、十年時間如今已轉眼過去,「十五五」規劃正在準備中,航運正好是一個例子,為國家補短板的工作,我們要堅持做下去。個人覺得,工作的速度還是慢。國家作為碼頭大國、造船大國、船東大國,這些都是長板,我們需要盡快補齊短板,絕對是時不我待。
香港在做事情的時候,往往因為體制缺陷導致速度慢。因此,個人認為「十五五」規劃將對香港可能要加上一個動詞,就是「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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