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今日(2日)踏入第100日審訊,繼續由被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出庭自辯。辯方指出黎智英在2019年7月10日出席美國非牟利研究機構「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訪談時,呼籲美國在談判貿易協議時對中國使用道德權威,法官杜麗冰問為何黎智英在訪談中比喻中國會像參加戰鬥時手無寸鐵,美國則擁有核武器,能在一分鐘內擊敗中國,黎智英供稱他當時使用了十分誇張的比喻手法。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提到,2019年8月2日黎智英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從滙豐銀行私人戶口轉帳3萬港元予陳梓華,黎智英表示該為小數目,Mark Simon沒有告知他此事。2019年10月11日,黎智英的滙豐銀行私人戶口透過支票存入144,100港元予陳梓華,文件顯示此轉帳列為「陳梓華,報紙展覽資助,144k (14.4萬元)」。黎智英指該14.4萬元應是資助陳梓華的報紙展覽,而他沒有細閱文件所列的收支明細便簽署。
黎智英以支票形式轉帳14.4萬元予陳梓華後,黎智英在台北與陳梓華會面,但黎智英指他當時只知陳的英文名字Wayland,不知道他是陳梓華。黎智英表示自己依稀記得陳梓華想做生意但不能開立離岸公司銀行戶口,Mark Simon便把黎智英旗下一間空殼離岸公司LACOCK Inc.及相關銀行戶口全權轉讓予陳梓華。
周達權另與Mark Simon在2020年2月發出力高公司戶口支票,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元。黎指若是有關台北會面的旅遊洗費資助,則可由Mark Simon獨自決定,他毋須理會,又否認有關款項是要求陳梓華協助呼籲外國制裁內地與香港的報酬,並指他不知道大埔開槍事件、陳梓華有意在外地成立香港流亡政府及為勇武派提供軍事訓練等事。
辦方展示數個黎智英Twitter戶口的帖文,當中加上話題標記,提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香港安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轉載IPAC的帖文等。黎智英指帖文轉載、修改、發布全權交由其「徒弟」、前壹傳媒集團助理行政總裁李兆富(又名Simon Lee、利世民)負責,認為李兆富深知其想法,他另指即使其Twitter帖文為IPAC宣傳,但自己實際上不認識IPAC,與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不熟悉,也未聽過《香港安全港法案》。
法官杜麗冰指出黎智英Twitter戶口發表IPAC的相關內容,黎卻表示不認識IPAC,Twitter戶口又依賴李兆富全權管理,李兆富應知道黎智英不認識IPAC,而且黎智英全權信任李兆富,李兆富便在黎智英Twitter戶口發表IPAC的相關內容。辯方問到黎智英有否付款予李兆富作為Twitter戶口管理費用,黎則指他不知道李兆富當時是否壹傳媒集團的員工,但他曾聘用李兆富為《蘋果日報》專欄作家,強調李兆富有否收錢為他辦事也不關他事。
法官李運騰指出《港區國安法》推出前,黎智英一直爭取國際支持,以防止《港區國安法》的推行,又問《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是否仍關注國際社會對《港區國安法》的反應如何,黎表示同意,並指他希望國際社會支持香港,確保香港言論自由不被侵蝕。
辯方展示2020年10月24日的黎智英Twitter帖文,附上《蘋果日報》英文版文章《From arrest to release to wated : the break to make advocate fights on for Hong Kong》,內容提到黎智英向「攬炒巴」劉祖廸致敬,讚賞「攬炒巴」劉祖廸在26歲之齡,已有智慧明確知道何時要扮演什麼角色。黎智英在法官詢問下指出其Twitter帖文內容一般由黎智英草擬,黎把帖文內容交予李兆富後,李兆富便可任意修改並加上話題標記,黎其後不會再核對帖文內容。李素蘭法官問黎智英會否問李兆富為何要修改或發布某些帖文,黎智英則表示沒有興趣知道,所以沒有詢問。
辯方又展示《蘋果日報》2020年10月24日的報道,標題為《遊行被圍捕險洩身份攬炒巴死裏逃生帶署歷警暴拒保後返英》,內容提到「攬炒巴」劉祖廸與SWHK有聯繫。黎智英指他不知道「攬炒巴」劉祖廸與SWHK有聯繫,只以為SWHK(Stand with Hong Kong)是口號而非組織。黎智英認為「攬炒巴」劉祖廸正進行國際游說,呼籲外國支持香港,陳梓華則向他表示欣賞劉祖廸,又告知他劉祖廸被捕一事。
辯方問黎智英在2020年1月有否與陳梓華、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Mark Simon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黎智英否認,並指他除了指示陳梓華平息勇武派示威者暴力事件外,沒有要求過陳梓華行事,也沒有要求李宇軒、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Shiori Yamao)以及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尋求外國勢力制裁內地與香港,亦指他當時從沒有聽說過李宇軒、山尾志櫻里、布勞德三人的名字。黎智英亦指他在日經刊登的文章《Hong Kong extradition plan threatens liberty, rule of law and business》中沒有提及過制裁。
辯方重提2019年7月10日、專注於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研究的美國非牟利研究機構「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簡稱FDD)之訪談片段。訪談題為《抗爭、打擊、香港的未來:與黎智英的對話》(Protests, Crack Downs, and the Future of Hong Kong: A Conversation with Jimmy Lai),訪談主持人為FDD高級副研究總裁、美國作家喬納森香潔兒(Jonathan Schanzer),嘉賓為黎智英,出席者包括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美台商會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
黎智英在訪談中表示香港需要美國支持,呼籲美國在談判貿易協議時對中國使用道德權威(moral authority),相信特朗普會使用道德權威,作為美國與中國談判中所使用的極為有力武器。黎智英亦承認自己在2019年7月8日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亦曾要求蓬佩奧及彭斯向香港人說一些鼓勵說話,也在2019年7月9日會見一些資深參議員,敦促美國政府支持香港。
辯方問黎智英為何在訪談中沒有提到他曾要求蓬佩奧向內地與香港實施制裁,黎智英回答指他認為該事件並不重要,當時也沒有出現在其腦海裏。黎智英被問到他當時是否提倡美國向中國展開冷戰,黎智英供稱他認為特朗普執政時美國適合使用道德權威作為武器來對抗中國。
法官杜麗冰問為何黎智英在訪談提到美國擁有道德權威,但中國卻沒有道德權威,如美國與中國進行一場價值觀相互競爭的冷戰,中國就像參加戰鬥時手無寸鐵,美國則擁有核武器,能在一分鐘內擊敗中國。黎智英指他當時使用了十分誇張的比喻手法。法官李素蘭問黎智英為何選擇核武器比喻道德權威,黎智英則回答指他無論選擇任何東西來作比喻,相信法官也會就此作出提問。
黎智英在2019年9月30日為《華爾街日報》撰寫評論文章《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他承認他當時請求美國與中國交易時連結核心價值,便有可能改變中國,讓中國接納及適應國際核心價值體系,遵守國際貿易規則,對中國有百利而無一害。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是否建議中美貿易戰的另一方面,黎智英承認並指他提出「中國經濟內爆」前沒有與任何人作討論。
2020年5月11日YouTube頻道「Yahoo TV 一起看」的直播節目《鄉民來衝康》,節目主持以電話連線的形式與黎智英進行視訊訪問。節目主持人趙少康問及黎智英到底有沒有受外國或CIA(美國中央情報局)影響。黎智英回答:「我們很想CIA,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很想外國影響我們,因為為什麼呢,他們的支持是我們唯一可以能夠撐下去的,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讓我們撐下去的,但是他們叫我們這樣做,有沒有可能呀」。
黎智英供稱當年有傳聞指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指揮香港示威遊行,故他希望香港獲得美國、英國等外國的影響,但他也質疑美國怎可能可以叫200萬人上街遊行,解釋他在節目中所指當時非常需要的「外國勢力」,是指 「國際社會的支持」,讓外國譴責中國,並與中國打交道。案件明日(3日)再續。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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