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爭議】菲總統簽署兩法案為南海主張提供法律依據 中國外交部:已召見菲駐華大使提嚴正交涉
【南海爭議】菲總統簽署兩法案為南海主張提供法律依據 中國外交部:已召見菲駐華大使提嚴正交涉

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周五(8日)簽署兩項新法案,聲稱為菲律賓的海洋權利以及南海仲裁案等提供法律依據,以加強菲律賓的海洋主張。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時表示,中國外交部已經就菲律賓出台所謂《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召見菲律賓駐華大使提出嚴正交涉。


毛寧強調,菲律賓所謂《海洋區域法》,將中國黃岩島和南沙群島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非法納入菲方海洋區域,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此舉嚴重侵犯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強烈譴責,堅決反對。


她表示,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符合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不會因菲方《海洋區域法》的出台受到任何影響。


毛寧指出,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非法無效,中方不接受、不承認,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或行動。菲律賓打著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旗號,企圖通過所謂「海洋區域法」給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和行為張目,是非法的、無效的。該法嚴重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將導致南海局勢復雜化。菲方依據該法在南海採取任何侵權挑釁行動,中方都將予以堅決應對。


她表示,中方敦促菲方切實尊重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立即停止採取任何可能導致爭議擴大化、局勢復雜化的單方面舉動,切實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中方保留採取必要措施的權利。關於菲律賓《群島海道法》,其中多處與國際法規定和國際海事組織決議不符,中方要求菲方切實遵守國際法,不得損害各方依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根據小馬可斯新簽署的《海洋區域法》,界定了菲律賓的海事區域,包括內海、群島水域、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棚,菲律賓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南海國際仲裁結果,使用海事區域的資源。而《群島海道法》則授權菲律賓總統依國家安全和航行安全等因素,指定海上航道,管理外國船舶及飛機的通行路線。


圖片來源:菲律賓總統通訊辦公室Facebook、央視新聞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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