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逃犯」其中之一鄧棨然,今日(22日)在內地刑滿出獄移交香港警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區域法院明日(23日)將處理鄧棨然「依令緝捕歸案」的程序。
早上約11時許,鄧棨然由警員以七人車押返天水圍警署。消息稱,鄧棨然今晚會留在天水圍警署,明天(23日)下午被直接送往區域法院提訊。根據司法機構官網,區域法院將於明日下午2時半,在法官高勁修席前處理鄧棨然案件,料需時15分鐘。
鄧棨然原涉嫌2019年在灣仔一幢大廈單位,藏有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一項串謀意圖縱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而他與另外11名逃犯,2020年涉嫌偷渡離港,於內地水域被捕。
這12人分別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犯案時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
各人於同年12月底,在深圳被依法判刑,其中鄧棨然及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判囚3年及2年;偷越邊境罪成的李宇軒等8人判監7個月;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黃臨福不獲起訴,被移交回港。
如今,「12逃犯」已全數回港。除鄧棨然外,其餘被告已就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各自在港原本所涉的案件受審。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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