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在開審前認罪,支聯會、李卓人和鄒幸彤則不認罪,法院上周五(21日)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案件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完成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程序,法官李運騰表示將於兩周內判刑。
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主審。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交代,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分別因本案而還押了1428日、1287日及1404日。
代表李卓人及何俊仁的大律師沈士文求情指,本案控罪時間由2020年7月1日開始到2021年9月8日為止,法庭應以此期間的行為進行量刑,支聯會及各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僅能作為背景資料。
沈士文又指,支聯會眾人多年來一直以和平非暴力方法宣傳,與其他涉案煽惑暴力的案件有別,「結束一黨專政」是空洞的口號,沒有任何具體計劃指引、路線圖或時間表,無證據顯示,有人因支聯會的煽惑而作出具體顛覆國家行為,故懇求法庭認定本案屬於「情節較輕」,判處五年以下監禁。
沈士文交代何俊仁患癌,惟接受治療後情況穩定,仍需定時服藥,並於2025年中已指示法律代表將會認罪,望法庭可就此減刑四分之一。李卓人及何俊仁擔任公職多年,李運騰關注會否因此前其他案件已慮及此事而不再減刑,沈士文提異議,解釋指過往公職貢獻不會憑空消失,盼酌情減刑。
而選擇自辯的鄒幸彤在陳詞時,則藉機發表政治宣言。她表示,本案「講來講去是追求民主有罪」,又指若法庭最終裁定「情節嚴重」,將會是對他們的讚美。鄒幸彤的求情被法官即時制止,法官明確指出,法庭僅處理案件相關的求情理由,不會偏離裁決範疇,而法庭並非表述政治理念的場合。法官續指,理念若僅停留於思想層面而未付諸行動,不構成罪行;案件的核心在於這種理念在付諸行動時是否符合法律。
至於已解散的支聯會,李運騰說只能判處罰款,但要考慮支聯會的財政能力,辯方表示下周一(31日)會就這方面提交書面陳詞。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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