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過去經常搗亂議會秩序,今次張超雄入獄,真係大快人心!//
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被控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他承認一項藐視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3星期。
案發當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舉行會議,由於當時內會尚未選出主席,民建聯李慧琼坐上主席台後,多名攬炒議員表示不滿,當中被告張超雄在主席台前大叫口號,歴時長達44分鐘,期間有議員投訴指被告的行為構成滋擾、阻礙會議進行,李慧琼多次向被告作出警告,惟不獲理會。(FEED:無視李慧琼多次警告)最後被告被趕離會議。張超雄因此被控涉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辯方求情時指,快將年滿65歲的張沒有案底,一直是一名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希望法庭能以罰款或緩刑處理本案。與同案其他被告相比,被告案發時只是在舉標語及叫口號,沒有暴力行為及與他人肢體衝突,亦非在破口大罵,最後被逐離場時亦沒有掙扎。
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議會是以文明方式議事的地方,過程有人發言,亦應讓人有機會聆聽,議事期間出現不同意見亦屬正常。惟議事須有合理的環境才可成事,否則議事目的將大打折扣,甚至毫無價值。
被告在案發時大叫口號,且持續了一段時間,雖然期間造成的干擾未至於即時中斷會議,但被告作為議員,所造成的干擾程度及破壞性,遠比旁聽者大,因為議員處於會議廳內,會對會議作出最直接的影響。羅官直指,被告的行為對議會形象帶來嚴重不良影響,導致文明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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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龍:dragon: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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