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改革原來真係WORK?
法援改革原來真係WORK?

多間傳媒報道,多次接辦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案件、協助多名被告的韋智達律師行(Vidler & Co. Solicitors),早前向香港律師會提交擬停止執業通知書,計劃今年6月3日停業。有傳媒就報道,韋智達昨晚9時許拎住大量行李現身香港國際機場,漏夜離開香港,據報同行仲有一個華裔女性添,搞晒登機手續後,隨即就同該名女子道別,入閘離境。由於韋智達一直冇交代執包袱走人嘅理由,故此外界都無從得知佢夤夜出走的原因,不過,同佢有交情的另一名「人權律師」就向傳媒講出其實一個可能的理由,原來竟然係同早前政府提出嘅法援改革有關?

法援改革收效?

韋智達間律師行點解要執笠,外界無從證實,不過某份立場愈來愈激進的主流報章,日前就訪問咗另一位所謂嘅「人權律師」帝理邁(Mark Daly),帝理邁本身係現任香港律師會理事,相信佢的分析都有一定份量啦。佢話喎,韋智達間律師行執笠,當中或涉好多因素,除法援制度改革之外,新冠疫情打擊營商環境,亦會影響律師樓收入。

有關報章亦引述一名不願具名嘅「人權律師」所講,指政府修改法援制度後,過往擅長處理性小眾、少數族裔等人權官司嘅律師樓幾乎無案可接,改由欠缺經驗的律師樓接案云云。

法援改革阻壟斷

咦!如果帝理邁同嗰一位「不願具名」嘅「人權律師」所言屬實,咁咪即係證明咗特區政府舊年提出嘅法律援助改革方案係成功,的確可以收到公平分配法援官司嘅效果囉?嗱,囍雨唔係吹水,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同法律援助署,舊年十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完善香港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議措施」,當中包括喺刑事案件方面,規定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畀法援申請人,禁止「自選律師」,除非有關律師之前曾經喺下級法院代表事主等等。

另外,上述建議亦調低接辦民事法援案件數目上限,大律師減到每年最多15宗(原本係20宗),而律師最多30宗(原本係35宗),並且就接辦司法覆核法援案件設立新限額,大律師每年最多三宗,律師最多五宗。

大膽改革 撥亂反正

事實擺在眼前啦,多個傳媒其實亦有報道,韋智達以往接辦大量社運、反修例暴動、社會事件、性小眾等等人士嘅官司,有理由相信當中唔少都係藉住申請法援而聘用韋智達,結果當法援改革一推出,真係成功扭轉到法援案件被部分律師壟斷嘅現象,令到公帑更加用得其所,事實再一次證明,政府舊年推出的改革真係有用,呢點真係值得一讚。

點都好啦,法援嘅資源,其實即係民脂民膏,運用起上嚟嘅時候,一定要顧及「公平」同「透明」兩大原則,如果以往真係出現法援公共資源集中喺某部分律師手上的話,咁呢個制度好明顯就有問題啦。政府成功撥亂反正,得益最大嘅其實係香港市民,希望未來政府持續檢討現行施政範疇裡面有咩係需要改革嘅,識別到之後盡快提出完善建議,千萬唔好再猶豫,咁先係香港之福呀!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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