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陳淑莊「犯罪證據」浮現
又有陳淑莊「犯罪證據」浮現

公民黨陳淑莊、林瑞華一行40人上月2日喺「限聚令」之下參與「酒吧會議」,被質疑觸犯「限聚令」,更有人質疑當晚喺酒吧進行嘅會議,可能係涉及一場「選舉活動」;事隔一輪,有傳媒報道指根據警方得到嘅當晚單據,喺陳淑莊等人「開會」果段時間,酒吧係有營業。咁樣,之前陳淑莊、林瑞華稱當時酒吧已經貼上Private告示(私人)、落半閘甚至「暫停營業」等說法,咪全部都係大話嚟?呢件事真係越嚟越引人懷疑,「小二,攞多兩碟花生」嚟!

 

政客集體講大話?

 

如果大家仲有印象,喺陳淑莊、林瑞華嘅「酒吧會議」被揭發後,陳、林就以酒吧落半閘、無營業等理由推搪,稱呢個係酒吧業界會議,但之後就有人踢爆,當晚酒吧根本就有繼續營業,其他人仲可以進入酒吧飲嘢;依家有報道指警方得到單據證實酒吧當晚果段時間有營業,證明咗啲咩,就係陳、林極可能係講大話、呃市民!

 

呢件事嚟講,有三點廣男覺得大家要注意,就係綜合現時所有證據,陳、林極可能講大話,咁反映咗一樣嘢,就係陳、林作為從政者,根本上已經誠信破產,唔值得市民再相信佢哋。第二點,就係喺「限聚令」下,佢哋公然聚會甚至有飲酒,犯咗法嘅罪嫌極重,執法部門無可能唔跟進、調查;用另一角度睇,陳淑莊身為立法者、公職人員,當日仲口口聲聲話出席公務會議,依家被踢爆更加係「罪加一等」,加上佢有緩刑在身,如果被定罪係咪要「兩罪並罰」都值得探討。

 

「會議」涉及選舉嗎?

 

仲有一個大問題,就係之前已經有人質疑過,陳淑莊、林瑞華以至元朗區議員張秀賢喺酒吧「開會」當晚,咁啱就係立法會飲食界功能組別更新資料嘅限期,而林瑞華又考慮參選立法會飲食界別,如果有人已經向身邊人或者其他人宣布會參選,而「酒吧會議」當晚有人又用「酒水」以至食物慰勞其他人兼傾選舉工程,咁係咪犯咗同選舉相關法例呢?如果係咁,件事就唔止係犯「限聚令」咁簡單,執法部門真係要查清查楚。

 

事到如今,廣男覺得陳淑莊同林瑞華應該出嚟交代清楚事件,否則「大話冚大話」,只會令市民更反感,難怪公民黨近期嘅評分大跌,越嚟越多市民「離棄」佢哋!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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