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蘋果》要為「港獨」吶喊助威?
【鐵筆錚錚】《蘋果》要為「港獨」吶喊助威?

外國記者會(FCC)邀請「港獨」份子陳浩天到其會址演講,做法引來社會各界猛烈抨擊,普遍認同FCC根本就是「搭台」為「港獨」派作宣傳,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近日亦仗義執言,指出「港獨」行為超出底線,FCC根本不應該邀請陳浩天演講。不知道盲反派或其媒體是否凡事「反政府」的他們都要支持,《蘋果日報》主筆盧峯今日又發表謬論,除批評梁振英「挑動政治鬥爭」等一貫廢話外,又誣衊梁振英振聾發聵的批評是「協助宣傳『港獨』」;其實,若說有人一心協助宣揚「港獨」,香港境內又捨一直大肆鼓吹「港獨」新聞、挑動兩地矛盾的《蘋果日報》莫屬呢?


《蘋果》顛倒是非!


盧峯今日以《梁振英梁家榮狼狽為奸戕害香港》為題,發表他「凡政府必反」的謬論,一時重提梁振英曾利用《施政報告》批判港大學生刊物「一手催生港獨」爭議,一時又借「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在FCC演講「挑動政治鬥爭」,同等「協助宣揚『港獨』」云云。筆者質疑,擺明煽動「港獨」的人,《蘋果》幾乎未曾用半隻字去批評、對於個別政客協助宣揚「港獨」的行為,《蘋果》又視若無睹,如今盧峯反而去批評勇於為反「港獨」發聲的社會人士,大家必須要問《蘋果日報》以及盧峯,你們純粹是因為反政府、反中央而支持「港獨」者繼續宣傳,還是你們也是「港獨」派的一份子呢?


更諷刺的地方,是盧峯在其文章聲稱FCC邀請陳浩天演講,正正是貫徹、落實《基本法》賦予香港的言論自由、捍衛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筆者又要向盧峯商榷一下,香港特區的《基本法》,只是一部有「權利」、沒有「義務」的「小憲法」嗎?《基本法》第一條寫甚麼?是否說明了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廿三條又寫了甚麼?它不是寫明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一切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的行為嗎?


攻訐港台 意欲何為?


除抹黑梁振英之外,《蘋果日報》盧峯還要在其文章攻訐不讓港台直播陳浩天在FCC播「獨」的廣播處長梁家榮,稱梁家榮為了保住權位,損害言論自由等等;首先,盧峯到底有甚麼證據證明梁家榮「禁直播」的判斷,乃是出於「保住權位」?梁家榮是資深傳媒人,而且身份是港台總編輯,他根據自己的經驗、能力、操守,否決直播陳浩天在FCC演講,這完全是「編輯自主」的體現。除非有實質證據證明其決定有「專業」以外因素,否則盧峯的行為,實際上和「干預編輯自主」無異。


如今,盧峯代表《蘋果日報》公然干預其他媒體的編輯自主和新聞自由,香港市民必須要問,這批人是目的何在?是要在媒體之間製造寒蟬效應,凡是「不大力報道陳浩天在FCC演講的新聞」之媒體,都要被《蘋果日報》或者盧峯歸類為損害言論自由?事實擺在眼前,《蘋果日報》以至盧峯之所以如此高調地為FCC以至陳浩天護航,美其名是為了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實則他們就是樂於看見「港獨」歪風在香港遍地開花。難怪難怪,筆者早前才在《蘋果日報》看到有關「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的詳盡專訪;再早一陣子「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家琦被判有罪,《蘋果日報》又大字標題指暴徒梁天琦「勇於承擔」。真正著力於為「港獨」宣傳者是誰,筆者相信心清眼亮的市民必定明白! 


原圖:蘋果日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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