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誰被「政治迫害」?鄭松泰?理大?
【鐵筆錚錚】誰被「政治迫害」?鄭松泰?理大?

之前因為侮辱國旗、區旗被判罪成的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不獲理工大學續約,鄭松泰曾形容事件為政治迫害。近日,筆者有朋友傳來一張社交媒體截圖,顯示鄭松泰在個人社交網站自稱本學年表現被評價為「非常滿意」,但理大以他不符合理大優質教的要求、不夠「國際化」為由而不與他續約,似乎要為自己「平反」(但據報鄭松泰已在社交媒體刪除有關發帖)。筆者認為,鄭松泰的說法明顯是片面兼扭曲事實,理大不與其續約,最大原因是他犯下刑事罪行,一個教學再好的教師,只要犯下罪行,校方不與其續約,根本是應有之義!


單打理大 為所作罪行掩飾


雖然鄭松泰沒有直接批評理大,但觀乎發帖的上文下理,常人都會意會到,鄭松泰是指自己被評為表現「非常滿意」卻又不獲約。不過,筆者必須指出,鄭松泰根本是在「講大話」,因為理大根本不是因為他教學表現欠佳而不和他續約,理大校方清清楚楚指出,鄭松泰的行為「偏離校方對教學人員的要求」(侮辱國旗,違反刑事罪行),紀律委員會才會決定不跟他續約。


鄭松泰以此等擾亂視線的方式「暗批」理大,實在令人不齒;事實上鄭松泰身為立法會議員,竟然在立法會會議廳公然侮辱國旗,這等行為本來就應該「罪加一等」,如今理大只是不跟他續約,已經便宜了他!再者,鄭松泰早於「黨友」黃洋達在2012年參選立法會時,已經加入了「激進派」的行列,如果校方要「政治迫害」他,相信他早就失去教席,然而理大卻沒有如此做,早前其實已跟他續約,鄭松泰不懂知恩圖報,竟反過來敗壞校方、學系名聲,實在令人不忿。


校方有權不續約


再者,就算沒有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案,校方就一定要繼續與鄭松泰續約嗎?筆者對此也不認同,因為續約與否,從來都是校方的自由,校方有權不與認為不合適的教職員續約,情況如同老闆可決定不與某員工續約;難道因為鄭松泰的政客、議員身份,理大就要與鄭松泰「永續教席」嗎?只要用常理看看事件,就知道鄭松泰才是想以政治壓到對方的人。


另一方面,鄭松泰公開校方給予他的評價或評級,有否牽涉到洩露校方機密,也是一個大問題;筆者認為,鄭松泰自己其身不正,就不應在公開攻訐校方,再生事端了。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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