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違法者等於「政治報復」?
拘捕違法者等於「政治報復」?

如果大家有留意新聞,前排有班示威者衝擊中聯辦,甚至一度「佔領西環」,事隔大約兩個月,警方至今拘捕10人,當中包括「港獨自決」組織香港眾志同「暴力組織」社民連嘅成員。廣男喺度諗,呢班友仔會唔會轉頭又走嚟話係「政治打壓」呢?說時遲那時快,香港眾志黃之鋒真係走出嚟話4個立法會議員嘅司法覆核案下個月開審,今次拘捕有政治考慮,係政治報復咁話喎!查實幾日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先講,「有恰當嘅刑事檢控」因為「有啲人有政治立場」而受到批評,轉頭黃之鋒就做出完美示範,大眾終於知道呢班人口中所謂「公義」其實就係:「嗱,我哋有冇犯法都好,你拉我哋就係政治檢控」!


袁國強指檢控工作被無理、惡意謾罵

喺幾日前嘅「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袁國強除咗提到話今日香港「恰當嘅刑事檢控」畀一啲人批評,而呢啲人只係因為支持被告嘅政治立場,完全「罔顧證據同法院嘅判決」;袁國強仲引用刑事檢控專員嘅一番話,話喺一啲敏感嘅案件,有同事出庭會畀某啲市民無理、惡意、不公地謾罵,令人痛心,呢啲行為亦稱唔上係言論自由嘅恰當行使。袁國強呢番說話的確係發人深省,有啲行為明明違法,但只要被捕人士、被告同某啲人立場一致,就話係有政治考慮、政治打壓等等;廣男想問,喺呢班人眼中,係唔係有政府立場、係反政府就乜都得:「有法可以唔守,因為我反政府囉!」

好似黃之鋒咁,去銀行開戶口,銀行唔開畀佢又話自己受到治打壓,畀人拉又話政治打壓;用另一個角度講,早前幾日羅冠聰由台灣番香港喺機場被襲,被拘捕嘅人一樣係表達緊政治訴求,引用黃之鋒等人嘅邏輯,呢班襲擊羅冠聰嘅人被捕係咪又係政治打壓先?以黃之鋒佢哋「龍門任佢搬」嘅立場,相信話佢哋果啲係受到政治打壓,佢哋陣營以外嘅人被捕就「合情合理」啦(應該係)!

將「佔領西環」拉扯到被捕一事 黃之鋒邏輯混亂

根據黃之鋒嘅講法,因為4名立法會議員被DQ一案就嚟審,所以佢哋有成員因衝擊中聯辦被捕,廣男想問,兩件事必然有關係咩?一件係政府入稟嘅司法覆核案,一件係公眾地方犯法嘅刑事案;黃之鋒講到因為司法覆核案所以佢哋有成員被捕咁,根本講唔通。事實係,就算4名議員DQ案審唔審、幾時開審都好,示威者衝擊中聯辦、「佔領西環」就有可能被捕,唔該黃之鋒唔好混淆視聽!

香港有冇法治?梗係有啦!咁有冇被破壞?都有!邊個破壞?咪就係一班經常口講要守護法治,但又一邊違法、一邊屈人政治檢控,頭戴「光環」嘅民主派人士囉!

原圖:takungpao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