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牌照風雲
電視牌照風雲
免費電視發牌風波持續發酵,政府增發牌照,讓市民有更多選擇本應是好事,無奈當政府宣布「香港電視」落選,只有「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獲發牌後,市民反饋很大。就連通訊管理局主席何沛謙亦向傳媒表示,不知道行政會為何不接納他們發3個電視牌照的建議。更奇妙的是,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竟然要求特首檢討免費電視牌照的決策過程。香港電視不獲發牌的原因,大家都只是道聽途說,版本眾多。上周日晚,筆者於電視看到電視元老蔡和平先生的訪問,得知原來要經營一間電視台並非易事,單是每年營運成本便需花上10至15億元。若要保持節目有較高水平,成本可能更高。隨着科技發展,不少人都轉為依賴智能電話獲取資訊,對電視的需求只會愈來愈低,因此廣告客戶每年願花費投放於電視上的廣告只會持續減少。   蔡先生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從星加坡返港,引進澳洲電視概念,創作出嶄新的長壽綜藝節目《歡樂今宵》,亦曾自資開辦電視台「華娛衛視」,作為行內前輩,他指出香港的電視廣告,最多只可養活3間免費電視台。如5間電視台真的共存,在惡性競爭、入不敷支的情況下,除了會令節目質素下降,更會令電視台有倒閉的危機。看完這個訪問之後,我不禁在想,為何負責制訂的政策官員不開腔說明,讓市民清楚知道當中的利與弊,總好過現在被市民指摘呢?   宣布免費電視發牌結果時,相關政策局便應及早將所有理據提出,讓業界和市民知道。蔡先生不是最有資格評論發牌的利與弊嗎?希望政府知道只有行內人才能知道和解決行內事。其實今次事件的發生,對政府和市民大眾亦有好處,就是能夠揭出不少人的真面目,以及讓各問責官員在推行新政策前,明白到必須掌握業界信息和了解市民反應的重要性。普羅市民日常申請各種各樣的牌照未獲接納,可選擇放棄或訴諸法院尋求裁決,今次落敗的申請者香港電視,亦享有同等權利,向法院討回公道,以正視聽。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 2013年11月18日   圖:ming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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