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差辦公判感化 裁判官:被告另要遵守四項附加條件
32歲速遞員文志,於去年10月15日「佔中」示威期間,在添馬公園一個變電站上踱步約六分鐘。其後,被告爬回地面,但拒絕依照警員指示離開,更用手撥開警員,作出反抗。最終被警方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被判處一年感...
2015-12-12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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