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4男油麻地暴動罪成判囚4年10個月至5年 法官張潔宜斥:目無法紀!
【反修例風波】4男油麻地暴動罪成判囚4年10個月至5年 法官張潔宜斥:目無法紀!

2019年11月18日理大爆發激烈衝突,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圖協助理大示威者離開,當日大批市民響應號召於油尖旺一帶聚集,其中4名男子在油麻地參與暴動,早前經審訊後均被裁定暴動罪成,昨日(3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10個月至5年。法官張潔宜指本次暴動的示威者有一定預謀,目無法紀,在人煙稠密的街道多次投擲汽油彈,漠視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4名被告依次為陳思朗(34歲,的士司機)、朱兆輝(31歲,攝影師)、梁家樂(21歲,學生)及梁栢熙(29歲,建築工人),除梁家樂被判囚4年10個月外,其餘3名被告同被判囚5年。另兩名同案被告歐育婷(23歲,大學研究員)和陳亮希(19歲,技術學徒),歐育婷已被裁定暴動罪脫,而陳亮希則承認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


辯方求情指,雖然被告陳思朗被搜出有關示威者的物品,但它們並非攻擊性物品,加上亦沒有證據下他曾參與前線衝突;被告朱兆輝於非牟利機構工作,但先前作出的行為已偏離人生軌道,而且他將來入獄後將報讀職訓課程,以及在案中他並非積極衝擊人士,冀法庭從輕發落。


辯方再指,被告梁家榮自幼父母離異,由其祖母從小照顧,但早前祖母離世對他造成一定打擊,同時他在現時懂得反省,加上他承認絕大部分控方案情,節省法庭時間,且現時社會轉趨平定,判刑時阻嚇性懲罰可以減少;被告梁柏熙需要照顧其妻子及家人,為家中的經濟支柱,對現時失去工作及收入,對他們感到非常抱歉、內疚,另他被搜出的物品並非破壞性工具,再就現時社會狀況,其重犯機會極低,同時他亦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節省法庭時間。


張官指暴動為嚴重罪行,當日於窩打老道一帶有逾2000名示威者,與僅200名執法人員對峙。示威者不理會多次警告,更向執法者使用暴力,如投擲硬物及汽油彈等,示威者大部分黑衣戴口罩,又以雨傘作遮掩,他們明顯知悉行為違法,圖掩飾身份。


張官續指示威者明顯有備而來,具一定組織及計劃,歷時約一小時,更於人煙稠密及商店林立的街道多次投擲汽油彈,漠視風險,造成交通阻塞,而且因要維修受損毀財物,對公共開支定會造成負擔。張官最後考慮到被告非領導角色,亦沒做出實質暴力行為且相對年輕等,判以上述刑期。


圖片來源:司法機構圖片、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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