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的新局面
立法會選舉的新局面

本文作者為網媒編輯伍浩賢


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提名期正式展開,作為「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第二場重要選舉,不少人都關注到底非建制派還有多大的參選空間。執筆之時,屬非建制派的離島區議員方龍飛及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兼現任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已獲足夠選委提名,並且已遞交參選表格;亦有報道指,「中間派」新思維主席狄志遠,已接近取得足夠提名,將參加社福界功能界別選舉。事實再次證明,只要合乎法定要求,議會依舊會容納多元聲音,而若說「清一色」的話,是會是「清一色」愛國者,排除的只是那些危害國安、鼓吹「港獨」、煽動暴力的「賣國者」們。


非建制派大黨無參選意欲


從表面上來看,非建制派參選人數無疑是「大不如前」。但大家別忘記,一眾非建派「大黨」,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及民協等,未知是想杯葛選舉,還是判斷勝選渺茫,不約而同沒派人參選。換而言之,是他們自己主動關上參選大門,與人無尤;再者,雖然非建制派陣營對參選意欲不大,但不等於今屆立會選舉沒競爭,建制派在今次選舉就相當積極,過往競爭相對較少,甚至自動當選的功能界別,亦已經有多人報名競逐,幾可肯定需要進行選舉。


「愛國者治理」原則世界通行


事實上,新選舉制度從來也不是要「抹殺」反對聲音,而是因應香港實際情況去進行改革,是不得不為之的必要舉措,目的就是將圖謀奪權的激進攬炒派擯出局,至於善意及理性的批評,仍舊是無任歡迎。毋庸諱言,「愛國者治理」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即使是西方所謂的民主國家,對公職人員的愛國立場及相應政治資格也有嚴格規定。


諸如號稱「民主大國」的美國,對所有公職人員也有「愛國者」要求,明確禁止有違效忠義務的人擔任公職;美國國會參眾兩院亦設有獨立的道德委員會,專門監察及調查議員有否不忠於國家的行為。而法國《憲法》第一章「主權」事項的第4條就規定,各政黨及政治團體必須遵守國家主權原則和民主原則。反觀香港,過去攬炒派及激進派政客能進入議會,明顯是制度的一大漏洞,完善選舉制度後當然「無得留低」。


最後,立法會選戰臨近,攬炒派亂港分子必然會藉機搗亂。以國安疑犯許智峯為例,他近日在社交媒體發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廉政公署隨即回應,指選舉期間公開煽動他人投白票,即屬違法。許智峯身處境外,暫時或許可逃避法律追究,惟若其支持者真的響應行動,轉載貼文煽動他人投者票,隨時有機會犯法。大家要做的,始終是在立法會選舉中積極投票,而不是繼續隨攬炒派的魔笛起舞,做任何事情之前,亦要三思而行!


原圖:立法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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