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詐案】《港人講地》踢爆壹傳媒涉違租約 周達權供稱遷址應對細節:事件觸發我想劃清界線
【黎智英涉欺詐案】《港人講地》踢爆壹傳媒涉違租約 周達權供稱遷址應對細節:事件觸發我想劃清界線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提供顧問及管理服務,違反租契上指定印刷報章用途,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庭上披露前年搬遷力高辦公室前後內部電郵,法律顧問何凱英曾稱要小心處理,台灣力高員工卻說實際營運地址較不重要,科技園不會知道誰確實在涉案駿盈街8號工作。但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卻認為不應冒這風險。案件明天續審。


前年3月初《港人講地》率先踢爆蘋果日報印刷疑違反租約,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駿盈街8號蘋果大樓,科技園公司向蘋果印刷發信查詢。轉為控方特赦證人的前壹傳媒總裁周達權在庭上憶述,當時「Mark Simon搵我,關於力高用蘋果日報印刷地方」,要電郵聯絡公司律師,視乎有否任何需要應對,同時黃偉強亦尋覓適合地方以更改辦公室註冊地址,Mark Simon又引述黎智英同意決定。


周曾經在電郵稱「The arrangement is a sham(該安排是一個假象)」。他庭上解釋,當時力高仍然位於上址,聲稱其辦公室不在該處「係大話、不真實」。周達權亦在電郵指不願就力高的地址說謊,Mark Simon回覆認為不值得冒險,周作供解釋,若被發現違反地契,或面對法律程序如罰款和收地。周確認,力高同年5月搬到觀塘創紀之城辦公室。他指,力高於1998至2020年在駿盈街營運,但力高與報業無關。周又確認力高一名助理經理僱傭合約,顯示其於涉案大樓4樓工作。


周達權前年5月22日辭任力高董事,解釋指希望能自己與私人公司之間能清楚劃分起來,「交返畀私人助理處理黎生啲私人業務,對我自己會好啲囉」,周認為以往財務總裁會幫手處理力高事務,然而,身為上市公司財務總裁插手處理有可能不太適當,加上遷址一事觸發念頭令周劃清界線。


另外,周達權作供時表示會為黎智英製作私人財務報表,2011年8月份電郵寄送報表顯示,當中有11萬用於黎智英遊艇車輛,24萬用於力高薪金,另有3筆捐款分別為300萬、200萬及100萬予3個不同機構,又解釋另一報表上寫到力高薪金38萬,遊艇及汽車開支21萬,力高辦公室14萬。周解釋因為力高為黎智英主要私人公司,故於報表中加設力高辦公室一欄,以向黎智英匯報。此外,周向黎報告的報表中,亦有列出黎家人的每月津貼,如其子每月可獲15萬元津貼,而其女兒花費的11萬多卡數,亦被建議作為商業支出等。


被告74歲黎智英和59歲黃偉強分別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和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計劃書、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訂的租契協議及於1999年5月25日所訂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並以此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採取行動執行其在租契下的權利,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64歲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獲准從案件分拆,押後至7月21日下午提訊。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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