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12瞞逃」是極度重犯
【新聞睇真啲】「12瞞逃」是極度重犯

要數近期最「爆」的新聞,莫過於「12瞞逃」事件。今年8月23日,12名港人試圖乘快艇循海路潛逃台灣事敗,在內地水域被中國海警一網成擒,眾人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目前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事件最受觸目之處,並非被捕者涉嫌偷渡的罪行本身,而是「12瞞逃」的背景,他們絕大部分人與反修例事件的案件有關,而且所涉罪名包括「製造爆炸品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及「暴動罪」等嚴重罪行,一旦罪成,刑罰肯定不會輕。

 

在「12瞞逃」之中,大家較熟悉的可能就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在今年8月10日因涉嫌違《港區國安法》被捕,罪名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洗黑錢」罪,其後獲保釋候查。據報李宇軒有份參與「我要攬炒」團隊運作,被指宣傳及積極參與要求外國或國際組織制裁香港。

 

四人疑為「屠龍小隊」成員

 

被捕者當中,至少有四人疑是惡名昭彰的黑暴暴力團伙「屠龍小隊」成員,分別是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他們涉嫌在去年12月8日的遊行前夕,被警方搜出管有一把9mm半自動格洛克手槍及105發子彈,各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及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最後一名被捕成員為郭子麟,他涉嫌在去年11月18日的「佔領理大」事件中,參與彌敦道近窩打老道的暴動,被控一項「暴動」罪。

 

涉製造爆炸品、縱火或暴動等罪

 

涉及嚴重罪行的還有黃偉然和喬映瑜兩人,他們同涉今年1月16日的上水爆炸品案。案情指當日警方搜查上水河壩村及吳屋村,發現自製炸彈及炸藥原料,黃偉然當場被捕,其後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而喬映瑜就一直被警方通緝。

 

「12瞞逃」中年紀最輕,只有16歲及報稱為學生的黃臨福,他涉嫌在去年10月14日向旺角警署掟汽油彈被捕,警方並在其家中搜出三個汽油彈,他分別被控一項「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另外,鄭子豪、鄧棨然和廖子文三人,就因去年9月30日在灣仔一個單位內,被警方搜出汽油彈原材料,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最後一人是李子賢,他涉參與去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違法示威,被控一項「暴動」及「襲警」罪。「12瞞逃」其實是「12罪犯」 ,各人涉干犯不同嚴重罪行,他們眾首一堂乘搭快艇出海,目的就是想潛逃到台灣,試圖逃避罪責,但最後始終都是逃不掉,究竟他們背後有何組織?是否有大台?警方必須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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