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焦點‧踢爆】警查612基金案揭驚人內幕 有大狀律師訛稱「義務」原來收錢?

向反修例示威者提供經濟支援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五名信託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警方國安處深入調查後揭發更多內幕,多家傳媒報道指有大狀及律師,疑向司法機構聲稱「義務」代表被告,實際卻向基金收取酬金,疑涉作出專業失當行為。


自二○一九年反修例暴力事件發生後,警方共拘捕一萬零二百多人,當中暫時有二千八百零四人被檢控,案中被告大部分申請法援,由於去年十二月中前,法援署容許被告挑選心儀的律師或大狀打官司,故一批年輕大狀獲被告「點名」加入辯護團隊。


綜合多家傳媒報道,獲被告「點名」的年輕大狀會以「義務」名義參與案件,也向司法機構報稱為「義務」大狀,但卻涉繞過律師行直接從「612基金」收取支票,而「基金」以每日三千元計算費用。涉及的大律師有約三十名、年資均在五年以下。


報道又引述消息指,有律師事務所為爭取接辦更多反修例案件,涉嫌與「師爺」拆帳,「師爺」協助轉介被告給相關律師行,律師行會從法援署或「612基金」收得的費用,分一至兩成款額給「師爺」作為佣金。


被捕基金信託人之一的吳靄儀,曾於2021年1月11日在《明報》的專欄向法律界呼籲:「案件數目龐大,更需要大量事務律師和大律師接案,現時經常處理這些案件的大律師已應接不暇」、「我呼籲同行積極投入義務律師團隊」。但事實是,所謂的「義務」法律代表,原來涉嫌有收取基金款項,為何基金的「義務」定義,與常人的理解迴異?當中疑問有賴警方進一步調查。


612基金2019年中成立,截至去年五月的年度報告顯示,基金累計籌得逾二億三千萬港元,但基金從未交代資金來源和去向,甚至去年六月宣布解散後,仍聲言要籌款二千五百萬元,被當局質疑是「解散前撈一筆油水」,最終基金叫停籌款。後來, 有報道指逾二百名收取基金款項協助示威者打官司的大狀及律師,未能收到「尾數」,涉款高達二千多萬元。


警方已就事件向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作出投訴。而香港政研會一班成員亦分別到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遞交投訴信,要求兩個律師專業組織徹查事件,批評涉事律師和大律師或涉違誠信、違反會員守則。要求還社會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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