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民陣已完成歷史使命?
【秉文觀新】民陣已完成歷史使命?

自從2003年起,民陣每年都會申辦7.1遊行,即使是去年疫情期間亦不例外。以往7.1遊行被反對派視為一年一度的「重頭戲」,不少反對派支持者都關注今年民陣會有何安排,會繼續申請遊行,還是轉為舉行集會?民陣日前終於給出答案,今年不會舉辦7.1遊行;民陣成員團體還表示,難以再用民陣名義舉辦活動,甚至形容民陣「已經完成歷史任務」。言下之意,似乎民陣已名存實亡;至於他們所謂的歷史任務,是指搞亂香港的工作?

 

疫情下根本不應舉辦遊行

 

民陣停辦7.1遊行的同時,又質疑政府的防疫措施,認為限聚令已成為否決遊行申請的藉口,目的「昭然若揭、司馬昭之心」云云。筆者想說,其實疫情之下,根本任何團體都不應舉辦遊行。遊行會聚集大量群眾,若現場有隱形新冠患者,或有「播毒」風險,隨時釀成新一波疫情爆發。如是這般,主辦遊行的機構如何承擔責任?限聚令的出發點,是為減低市民感染風險,並非針對遊行示威而設。筆者想問,是否為表達政治訴求,就可以無視市民及參與者的健康?這樣又合理嗎?

 

執法部門應繼續調查民陣

 

更何況,民陣本身並非註冊社團,有違反《社團條例》之嫌。作為「無牌組織」的民陣,真的符合資格向警方申辦遊行?事實上,民陣無能力或不能再申辦遊行,卻美其名為「完成歷史任務」,筆者就想問,民陣到底有何使命?是指定期舉辦遊行,還是搞亂香港、煽動民眾上街反政府的操作?縱使今年7.1遊行停辦,反對派又豈會死心?仍是民陣成員團體的社民連,其黨主席黃浩銘就「希望」不同民間團體以街站的方式,表達「要求政府釋放所有政治犯的訴求」。筆者想問,是否每當反對派政客違法被捕、被起訴,都統統當成政治犯?難道政客涉嫌犯法,執法部門都不能執法嗎?

 

筆者想說,事件仍然未完結,即使民陣已接近「走到盡頭」,但關於其「無牌」、帳目等問題,執法部門仍要跟進到底。如發現當中有違法或違規事項,必須嚴正追究涉事者。市民亦要提高警覺,別被有心人煽動或利用,參與違法的遊行或集會。

 

圖片來源:民陣社交網站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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