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警方點做都錯?
【秉文觀新】警方點做都錯?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暴力衝突不斷升級,抗爭行動不僅蔓延至社區當中,在網上的「輿論戰」,同樣「越打越火」,甚至不少已偏離事實「作得就作」,而警方就成為當中最大的受害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早前有法新社女記者在採訪期間跌倒受傷,網民捏造事實,大肆宣揚指她被警棍擊傷。其他例子還有網上傳言,誣衊警方的追捕行動,迫使示威者跳橋逃生等等。筆者認為,近來抹黑警方的謠言四起,都帶出一個訊息,就是警察無論如何做,都總會被批評,名符其實「動輒得咎」!

 

網上謠傳 抹黑警方

 

近日網上謠傳,指法新社女記者Yan ZHAO在採訪「光復上水」遊行中,被警棍擊中受傷,試圖誣衊警方濫用武力,及後她在於社交網站闢謠,重申她是被人從後拉跌受傷,但網民反指女記者是「大陸人」要向示威者「潑污水」、甚至不斷對她人身攻擊;另外,警方在上水進行清場行動期間,有示威者突然攀出天橋欄杆,最終被在場攝影記者及警員合力拉回天橋,警員作為拯救者,卻被網民抹黑成迫害者,詆毀警方險釀成人命傷亡云云;在昨日發生在沙田的暴力流血衝突中,一名警員被數以十計的示威者圍毆倒地,事後竟有網民指警察自己「衝入人群」、沒有與其他警察集體行動所以被「打」,說成被圍毆的警察是「咎由自取」一般,筆者實在不理解,這到底是甚麼道理?

 

被人打 都有錯?


從以上例子可見,無論是警察執法、不執法甚至被毆,反修例一方總有方法為示威者「漂白」,再向警方潑污水,但大家要理性地問一句,這些攻訐警方的謠傳,合理嗎?所有在示威現場受傷的,都是警方造成?警方會無故逼人跳橋?又或者,大家眼見警察被圍毆,被指摘的竟然不是施襲者,而是「落單」的警員,更甚有「他活該」的感覺。筆者認為,這些涼薄的抹黑,已完全超出合理評論或推測的界線;更嚴重的問題是,似乎在今日社會,打警察、屈警察統統沒有「問題」,所有問題都是警察「造成」,那麼以後叫警察不要執法好嗎?

 

誠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所言,當警方行動時,就說他們濫權、濫暴,沒有行動則指他擺「設空城計」、「裝彈弓」;說得白一點,警方大概就甚麼也會被批評。在此,筆者必須強調,有人違法或涉嫌違法,警方就有責任執法,當部分人士不斷指摘警方時,大家必須思考,若果沒有人堵路、佔領、衝擊甚至襲警,那麼之後還會有衝突嗎?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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