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上訴案】辯方質疑新聞片段曾斷片49秒
【七警上訴案】辯方質疑新聞片段曾斷片49秒

七名警員在二○一四年違法「佔中」期間,毆打社工曾健超,去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各被判囚兩年。七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案件昨日起在上訴庭審理。


代表上訴人的大律師昨日質疑,控方依賴的無綫電視片段畫面曾有四十九秒被阻擋,難料片段曾否被剪輯,原審法官在未能判斷片段真偽下作裁決屬犯錯。


今日庭上,上訴一方則再度播出亞洲電視和無綫電視的新聞片段作對比。


七名被告為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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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thk
    jthk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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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的法治由英殖民地時代辛苦建立起來,今天亦好似是殖民地時代培植的精英一手摧毀。我們看見的是當泛民主任何有頭有面的政治人物被起訴,泛民主派的所謂法律菁英就會跟政治菁英聯合,到法庭抗議,又在公共媒體妄加批評,未開審那些法律精英就已先入為主地將個案定性為政治逼害、政治檢控,給公眾帶出一個錯誤訊息,就是警方、律政署及法院聯手作政治逼害。這等"法律精英"根本不可能知道控方搜集到什麼證據,亦不可祇知辯方又用什麼去抗辯,就可以如此武斷地為被告撐腰,就是明目張膽地踐踏法治。
    • jthk
      jthk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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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絕對正確,我們在電視鏡頭下看見七警抬了人,中間被剪,見好像有人被打,但完全看不見面貌,究竟是否剛七看見那些人都不知。如果影抬人時的跟住去埋打人那處影,就會被發現也不會打,很明顯打人的片段是另外的攝影機及攝影師,如此證物錬就斷了。怎可以單憑舉報人說被打的是自己,連人都認唔到就話是那七人。更荒謬的是,黑漆漆映的人又是否警方內部調查時作供的人?而內部調查是一定要寫statement的,如此一個懷疑刑事案件,七個警員保持緘默的國際人權被剝奪,如此多合理疑點的案子,根本就未能達到定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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